一、所需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二手车交易税票;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属于海关监管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8、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保险凭证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办理
三、办理流程
车辆和驾驶人服务大厅 收费大厅 车辆和驾驶人服务大厅
提交资料 缴费 取证
温馨提示:欢迎您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我们在机动车服务大厅和驾驶证服务大厅均设置有值日警官、首问接待导办咨询台,无论您在办理业务中遇到什么困难,欢迎咨询民警及工作人员;如有任何疑问、投诉及建议,欢迎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0831-7916800。